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彭水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重庆市彭水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审〔2024〕40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彭水自治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善感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善感乡周家寨村、石盆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3218.55亩,其中新建1607.82亩,改造提升1610.73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600亩。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田块整治工程:梯台整治69.50亩,恢复地类整治33.42亩,撂荒地整治40.29亩,新建下田坡道(土质)20处,新建下田坡道(硬质)51处。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修蓄水池(200m³)4座,新修蓄水池取水口2座,维修排洪沟(浆砌块石)835m,新修灌溉取水点1处,新修PE灌溉管道(DN110)424m,新修PE灌溉管道(DN50)5878m,新修过路涵洞(DN400)15座,新修过路涵洞(DN600)8座,新建箱涵3座。
(3)田间道路工程:维修3.5m宽C25砼田间道2354m,新修3.5m宽C25砼田间道3361m,维修3.0m宽C25砼田间道457m,新修3.0m宽C25砼田间道1661m,维修2.0m宽田间道(扩宽1.5m)1481m,新修2.5m宽C20砼生产路2796m,新修2.0m宽C20砼生产路301m,新修田间道交叉口(砼路面)15处,新修田间道错车道(砼路面)18处,新修田间道回车场(砼路面)7处,新修田间道弯道加宽(砼路面)11处,新修耕作道交叉口6处,新修耕作道生产路错车道5处,新修耕作道生产路回车场2处,道路警示柱安装156个,机耕道标志牌37个。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新修块石砼挡土墙(2.0m高)446m,新修浆砌块石挡土墙(1.5m高)63m。
(5)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施有机肥(500kg/亩)143.21亩,施有机肥(300kg/亩)912.03亩。
(6)其他工程:新修标志牌1座,新修工号牌51处。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922.7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70.93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 施工部分: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他工程、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
(2) 运营部分:负责设计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运营,制定运营方案,自主开展粮油产业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粮油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施工单位1家,运营单位不超过1家);
(3)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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