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3-25J5-FG0006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为琼西北供水工程一标施工总承包项目部采购散装水泥,本次采购的散装水泥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公司承建海南省琼西北供水工程一标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西干渠改扩建段21.323公里,西干渠新建段13.76公里及金川支渠、田头支渠,八一分干渠段11公里及丰市岭支渠、五分厂四队支渠、春江支渠。合同额为97739.23万元,工期为1950日历天,已于2021年1月21日开工。该项目为施工总承包项目。
2、采购范围:
海南省琼西北供水工程一标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所需散装水泥。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 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 |
PO42.5 |
吨 |
35000 |
|
合计 |
35000 |
注: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仅为估算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人不对询比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项目结束
5、交货周期:实际到货时间以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为准,分批交货。
6、交货地点:
(1)海南省儋州市老根村;
(2)海南省儋州市西培农场。
(3)项目部指定其他地点(工程范围内)
6、质量要求:满足询比采购文件附件二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7、若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满足项目的使用供货需求以及因此导致的质量下降,采购人有权同时启用其他入围供应商,并视情节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其合同;所供应的材料质量低于响应阶段所提供的检测报告的质量的,同样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同时启用其他入围供应商,并视情节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其合同。
8、质量要求:满足询比采购文件附件二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9、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至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60天,初验以后续供材料的质保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签发日后60天,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其材料因质量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依约向买方承担责任,卖方提供的合同约定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10、结算方式:月结后付
采购人采取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买方使用非银行转账支付结算款项,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买方全额承担。
采购人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供应商每月26日至次月5日前(遇采购人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采购人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结算时,供货方应提供双方签字的收料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供应商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本期结算款,买方在30日内办理本期结算款95%的付款手续,剩余的5%为材料质保金,在质保期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付款前,供货方应提供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①买方于结算月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95%。
②剩余的5%为材料质保金,在质保期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11、其他: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和采购型号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询比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材料进场交货需随车提交检测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书,材料进场后,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应共同现场检测,取样送检,因验收、取样送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
12、响应担保:响应保证金形式
(1)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
(2)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前送达海南省琼西北供水工程一标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收件人:潘云晨:13280006746)。
(3)采用响应保证金形式的,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供应商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必须在询比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响应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供应商的打款账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②报价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13、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以现金转账形式在采购合同签订前 5 日内向买方指定账户缴纳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买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乙方应及时将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足。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供应商完成所承担全部工作内容并获得买方认可,扣除因履约问题发生的扣款后30个日历天内,买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泥),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保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至少一份2025年内水泥出厂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资料。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
供应商应具有水泥供货业绩,2022年至今新签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且至少一份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附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供应商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截图(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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