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多项目,见明细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NO:0-100mg/m3 NO2:0-150mg/m3 SO2:0-75mg/m3 02:0-25% 1% 正压防爆 分析小屋+正压防爆柜+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招标编号:NZZ251008-3809-09562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NO:0-100mg/m3 NO2:0-150mg/m3 SO2:0-75mg/m3 02:0-25% 1% 正压防爆 分析小屋+正压防爆柜+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多项目,见明细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NO:0-100mg/m3 NO2:0-150mg/m3 SO2:0-75mg/m3 02:0-25% 1% 正压防爆 分析小屋+正压防爆柜+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 | 1.000 | 套 |
2 |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NO:0-100mg/m3 NO2:0-150mg/m3 SO2:0-75mg/m3 02:0-25% 1% 正压防爆 正压防爆柜+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1.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集成商视同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2.要求投标方提供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并满足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最新版计量法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及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文件等的技术要求。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CCEP认证,且以分析仪生产厂商为持证单位,证书在有效期内,官方网页可查。投标时必须提交所有相关CCEP认证证书和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环保检测报告,投标产品与环保检测报告上型号、认证量程和组份一致。 3.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时明确提出各种变更,书面列出所有与询价文件中引用规定、标准规范的异议和偏差,否则投标方的投标将被认为是完全遵循询价文件中的指定要求。所有的异议和偏差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买方不接受未明示的任何偏差。 4.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CEMS系统能通过上海市环保局认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的验收和复检。验收和复检时仪器各类技术指标、参比方法测定的数据以及投标方提供的各类调试、检测报告等达不到环保各类指标、要求而无法通过验收和复检,整改后另行组织验收和复检所发生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因投标方提供产品未能满足环保验收要求,致使无法通过环保验收,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CEMS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方法和检测的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HJ76-2017规范,CEMS的安装、调试、联网、验收、运行维护、数据审核等技术要求应满足HJ75-2017规范要求。 6.投标方所提供的CEMS系统必须符合HJ 212-2025《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中软、硬件的要求。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须提供近3年(2022.1-2024.12)石油化工或相似工况CEMS分析系统至少3份合同且单份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5套的产品应用业绩。投标文件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产品型号须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含有用户单位、工程项目名称、交货时间、使用状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业绩表和合同复印件。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设备出现故障,卖方技术人员接到服务电话后要求4小时内响应,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提供技术支持,如有必要,24小时内派专家到现场解决问题。以上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技术否决项单列,详见废标及重要技术指标表) 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询价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的主要参数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重要技术指标和要求(▲项)偏离达到3项将导致废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9月11日16时30分 至 2025年9月16日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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