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儿童医院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5]-00398号-XLZB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5]-00398号-XLZB023 2、项目名称:吉林市儿童医院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1,073,500.00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4、招标内容:丰富单位用过形式,增加单位用人制度的灵活性,降低管理成本,快速补充用人需求,共需补充相关岗位人员22人,分别为食堂勤杂人员8人,食堂面案人员1人,电梯工1人,医疗垃圾清运工1人,木匠1人,工人1人,预导诊7人,退休返聘人员2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需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