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荣县鼎新镇、保华镇、河口镇产业配套和小微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荣县鼎新镇、保华镇、河口镇产业配套和小微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审批〔2025〕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事务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审批〔2025〕7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保华镇、河口镇。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保华镇:1.大湾村实施新建提灌站1座,配套输水管 网4.2km。2. 五皇村实施新建自来水主管网约5km 。(二)河口镇:文庄村山坪塘(水井湾山坪塘)实施清淤、 回填、建设混凝土坝体等水利设施。
2.1.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标段名称:荣县鼎新镇、保华镇、河口镇产业配套和小微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含补遗修改部分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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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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