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U算力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ITC-2025-FW-0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PU算力租赁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GPU算力租赁。
服务内容: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中心技术研发过程中,由于业务需要进行测试环境算力搭建,向专业供应商租赁一批GPU算力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月。
服务地点:北京。
服务范围和要求:详见《招标人要求》。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要求》。
标段(标包)划分: 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至本公告发布日止,至少有1个信息系统建设或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等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财务要求:2022 年至 2024 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至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2024年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的,需提供当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投标人在此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则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高等院校、国家、部委及其直属或下属科研院所不受此限制)。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无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