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1819号-001
2、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总预算(最高限价):304万元。
5、采购需求: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60日内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响应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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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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