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5-042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2025年办公家具零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原“(七)重要技术参数标准与要求”:
▲1.2、PVC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甲醛释放量≤1.5mg/L,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均合格。
▲1.5、刨花板:符合HJ 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水性涂料)此标准已废止,新标准GB/T 35601-2024《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4897-2015《刨花板》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浓度(或释放率)(72h)(苯、甲苯、二甲苯、TVOC)均为检验结果合格。
▲2.2、办公桌:符合新国标GB/T 3324-20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5607-2024《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均检验符合要求或合格。结构性能:桌面水平耐久22万次,垂直静载≥1000N:环保指标:甲醛≤0.05mg/m。
更正为:
▲1.2、PVC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甲醛释放量≤1.5mg/m³,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均合格。
▲1.5、刨花板:符合GB/T 35601-2024《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4897-2015《刨花板》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浓度(或释放率)(72h)(苯、甲苯、二甲苯、TVOC)均为检验结果合格。
▲2.2、办公桌:符合新国标GB/T 3324-20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5607-2024《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均检验符合要求或合格。结构性能:桌面水平耐久6万次,垂直静载≥1000N:环保指标:甲醛≤0.05mg/m³。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原“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二:其他家具”: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2、PVC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甲醛释放量≤1.5mg/L,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均合格。 ▲1.5、刨花板:符合HJ 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水性涂料)此标准已废止,新标准GB/T 35601-2024《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4897-2015《刨花板》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浓度(或释放率)(72h)(苯、甲苯、二甲苯、TVOC)均为检验结果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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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2、办公桌:符合新国标GB/T 3324-20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5607-2024《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均检验符合要求或合格。结构性能:桌面水平耐久22万次,垂直静载≥1000N:环保指标:甲醛≤0.05mg/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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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更正为: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2、PVC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甲醛释放量≤1.5mg/m³,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均合格。 ▲1.5、刨花板:符合GB/T 35601-2024《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4897-2015《刨花板》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浓度(或释放率)(72h)(苯、甲苯、二甲苯、TVOC)均为检验结果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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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2、办公桌:符合新国标GB/T 3324-20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5607-2024《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均检验符合要求或合格。结构性能:桌面水平耐久6万次,垂直静载≥1000N:环保指标:甲醛≤0.05mg/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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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招标文件中若有甲醛单位“mg/m”未修改,则以“mg/m³”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