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 包鸾至大木(涪陵界)改扩建工程
包鸾至大木(涪陵界)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鸾至大木(涪陵界)改扩建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丰都发改发〔2025〕200号(项目代码:2505-500230-04-01-639590)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丰交规〔2025〕4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包鸾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按四级农村公路标准建设,道路全长约14.2km,拓宽改造道路约11.25km(路基拓宽为6.5m、路面拓宽为6m),条件受限路段约2.95km(含渐变段320m)。其中挖方约74676.5m3,填方约3577.8m3,挡土墙防护工程约11120m3,边沟(含边涵)约13940m,沥青混凝土路面约82196㎡,涵洞36道(其中现况利用6 道,新建10道,拆除重建 20 道)。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516.1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080.85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和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按四级农村公路标准建设,道路全长约14.2km,拓宽改造道路约11.25km(路基拓宽为6.5m、路面拓宽为6m),条件受限路段约2.95km(含渐变段320m)。其中挖方约74676.5m3,填方约3577.8m3,挡土墙防护工程约11120m3,边沟(含边涵)约13940m,沥青混凝土路面约82196㎡,涵洞36道(其中现况利用6 道,新建10道,拆除重建 20 道)。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516.1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080.85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和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