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HHZL-JGJ-2025-KCSJ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水利工程
1. 招标条件
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25】116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内蒙古黄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
2.2 建设规模:工程治理范围为黄河都思兔河口至准格尔旗马栅乡,治理长度689.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高培厚干流堤防12.403公里,新建格宾石笼护坡84.030公里、蜂格护坡44.202公里,开展淤背治理25.459公里,建设坡面排水186.171公里,维修加固和封堵穿堤建筑物87座;修建河道整治工程83处,共136.195公里。都思兔河口至三盛公河段的干流堤防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三盛公库区围堤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三盛公至蒲滩拐河段的防洪标准为30年和50年一遇,蒲滩拐~喇嘛湾拐上河段的防洪标准为20年和30年一遇。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成果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6 招标范围: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1)初步设计阶段:工程部分初步设计、相关专项初步设计(包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征地移民等全部专项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并修改完善等全部工作,直到达到审批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等服务。
(3)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部分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征地移民等专项施工图设计,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要求下一阶段解决的问题,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实施阶段的施工配合服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勘察和计量、设计变更报告编制、配合各阶段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以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标段相关的事务;
(3)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
(4)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项3.3信誉要求;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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