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冕宁县泸沽镇梳妆台社区三组文明路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冕宁县泸沽镇梳妆台社区三组文明路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冕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冕发改项【2024】16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冕宁县泸沽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冕宁县泸沽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冕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冕发改项【2024】16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凉山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冕宁县泸沽镇梳妆台社区 ;
2.2 建设规模:冕宁县泸沽镇梳妆台社区三组文明路拆迁安置点建设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 4056.41 平方米,约 6.08 亩,总建筑面积为
14752.33 平方米;地上还迁房建筑面积为 14108.48 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及消防水池建筑面积为 711.08 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1285.45平方米,容积率 3.48,建筑密度 31.69%,绿地面积 1074.24 平方米, 绿地率 26.48%。建设内容包括地上还迁房建筑工程、地下设备用房建筑工程、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配套室外附属设施工程。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图预算
直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4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 320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
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 其 他: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接的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独立承接的单项合同中标金额不低于3000 万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2 家;(3)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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