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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古韩中路文化街区(韩店老街)保护与提升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上党区古韩中路文化街区(韩店老街)保护与提升修缮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21202509100002-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党区古韩中路文化街区(韩店老街)保护与提升修缮项目(招  
标项目编号:140421202509100002-02)已由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1-140404-89-01-498906)批复,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长治市上党区玉海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上党区古韩中路文化街区(韩店老街)保护与提升修缮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建设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韩店街道,韩店村古韩街。  
3、建设内容及规模:(1)建筑立面修缮:外立面以传统明清复古风格为基  
调,山西古建为点,现代国潮风为线,打造整个古韩街浓郁的、特色的、精致的、  
富有地方文化氛围的古商业街。(2)建筑屋顶修缮:根据事实情况,因地制宜对  
屋面进行修缮,尽量体现传统建筑屋面的神韵。对部分破损严重的屋顶可进行整  
体更换屋顶材料。(3)建筑加固保护:对重点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保护,对危房的  
砖石砌体和木构件进行加固。(4)街区环境整治提升:清除违章搭建:街区内搭  
建的一切违章建筑要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修整、规范街区路灯。完善和统一  
路灯样式。整治绿化。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设置绿化花箱,尽可能提升绿化档次。(5)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旅游服务设施配  
套。1)规划完善停车设施。根据商业规模和用地现状,规划总停车位330个,均  
布在项目用地的南、北、西三面以及用地中段,它们分别为北面的拱北阁楼北侧  
的社会停车场,停车位95个,南面朝阳阁楼停车位40个,西侧新建南路道路两侧  
共135个和振东西街道路两侧的60个,四处合计330个停车位。2)支巷水门巷长  
约186米宽约4~5米的道路铺设。3)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移动公厕和标准  
化垃圾收集点,保障街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4)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在  
街区主要出入口设置街区平面示意图以及旅游标识,方便居民和游客了解街区总  
体布局和游览点;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求美观整洁。  
4、计划工期:2年。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工程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  
工作,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  
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工程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正  
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页面截  
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  
独立投标人或参与不同的投标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2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  
8.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  
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  
绝;  
8.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  
招标人承担各自责任;  
8.6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  
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8.7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  
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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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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