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H-2025-01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7号
项目名称: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4万元
采购需求: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等。(详细参数见询价文件);
采购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实际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 潜在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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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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