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中国核建中核华兴能源电力公司中电鄄城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
组及塔筒设备常规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09 中国核建中核华兴能源电力公司中电鄄城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常规采购,招标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招标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标,由招标需求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码: CNEC-WZ-GKZB-25-18050
内部编号:ZKX20250814A0092.2 招标项目名称:09 中国核建中核华兴能源电力公司中电鄄城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常规采购。2.3 招标范围: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满足电网和中电集控中心要求的成套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软件和硬件)和塔筒(含混塔)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并提供相关服务。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2.4 交货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中电鄄城二期风电项目现场机位车板交货。2.5 交货期:首批交货预计是2025 年12 月25 日,剩下部分根据交货通知发货。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预审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3.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2)财务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2022 至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如成立不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资料,投标人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如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对应年份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资信证明:如为银行柜台开具 ,须提供原件。如为银行电开,须提供打印件及申请开具的银行网页截图。如盖章行与开户行不一致,须说明原因。
(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盖制造商章),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事业单位不要求);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事业单位不要求);④投标人已经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灰名单的,或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或者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以上情况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及合同生效前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灰名单的,中标人自愿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以上信誉要求①②③,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6)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人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7)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等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军队采购网等发布的属于严重及以上行为情形的;(8)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9)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 地址硬件特征码或MAC 地址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 地址硬件特征码或MAC 地址出现异常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投标人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投标人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投标人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17 时(北京时间),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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