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智汇园环境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海智汇园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高新管备〔2023〕1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奥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市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海智汇园。
2.1.2 最高限价:人民币15 万元。
2.1.3 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16400㎡
2.1.4 本项目建安总投资估算约为1000万元;
2.1.5 监理服务期 :总工期要求:7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施工进场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备注:CA系统中开标记录表中的服务周期统一按总工期填写。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园建、绿化、挡土墙、花坛、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部分雨污水支管、配电箱、庭院灯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从施工进场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配合与协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 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 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 省、市、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 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 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6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 拟派监理部组成人员专业齐全,需满足下列要求:
总监 1 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市政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如果所提供的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所学专业或培训专业或职称评定专业(职称证书无专业的见职称评定表中专业)为准。
监理员 2 名: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员 2 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②省监理 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③监理员证(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如果所提供的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所学专业或培训专业或职称评定专业(职称证书无专业的见职称评定表中专业)为准。
注:①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须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按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进行监理;②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持证上岗。③本项目监理部人员均不接受退休人员。
3.8 本次招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标准”。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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