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蔚县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750MW光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采购编号: PC-0213-25J4-FG0005
采购方法:谈判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
包件号:包1 220kV送出线路工程铁塔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货物□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活动,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招标采购 □询比价采购谈判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蔚县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750MW光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
工程规模:
蔚县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750MW光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建设750MW(直流侧904.63MWp,以竣工验收容量为准)光伏电站,配置1座220kV升压站、1座220kV汇集站,150MW/150MWh 储能电站、配套送出工程及对侧站改扩建工程等。
其中220KV送出线路工程为新建2条220kV送出线路,分别为南区升压站~北区升压站22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线路长度36.665km;北区升压站~蔚县500kV变电站22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线路长度约为6.0km。
2.2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1个采购包:包1 220kV送出线路工程铁塔。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或技术规范书。
项目□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或技术规范书。
□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项目现场指定收货地点车板交货。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或技术规范书 。
□其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在中国境内(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人须为制造商,其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行业质量标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响应人须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2025年线路装置性材料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35-330kV角钢塔)》,提供该通知书复印件。
3)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近3年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铁塔供货业绩且评价良好,并提供相应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没有在合同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
6)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采购。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
10)根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规定,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通过我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启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