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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七都镇老旧街区改造工程-地块整治工程设计

七都镇老旧街区改造工程-地块整治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都镇老旧街区改造工程已由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吴数据审发【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七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七都镇老旧街区改造工程-地块整治工程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江区七都镇

 2.2建设规模:1、拟对财富路(南太湖大道~镇南大道)、庙新路(南太湖大道~庙东街)、庙东街(东万顷路~庙震路)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涉及道路、排水、电气等。2、拟对七都人民桥东南地块进行整治,涉及景观、电气等工程费用约2094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费

指导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91862000757006001

七都镇老旧街区改造工程-地块整治工程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57.97

17

2.4其他:本工程实行集中建设,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区七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t否

3.4财务要求: 良好    

3.5信誉要求: 良好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7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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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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