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B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B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QXFJ2501284-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B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以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B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文号:苏税函[2023]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93号
2.2 招标范围:涉及承重系统、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538300.00元
2.5 工程规模:主要对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尧化门办公点B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建筑面积1955.9平方米,涉及承重系统、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经查证本项目无原始资料,甲方无法提供原始资料,只能提供现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和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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