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朝阳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三次)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数量 |
1 |
初高中学生用图书 |
对应中图法A-E,G-K,N-R,T-Z |
50000册 |
2 |
特殊教育学生用图书 |
对应中图法G462,G463,G464,G465 |
2500册 |
3 |
小学生用图书 |
对应中图法A,G,I,J,K,N,Q |
10000册 |
注:采购报价说明,本次采购报价为实洋,模式为固定总价,分项单价为每项册数的平均价,即总报价等于每项数量乘以分项单价的和。 |
二、订购及配送图书的要求
1.供货方必须按朝阳县教育局设置的学科、专业配备图书,所提供的图书需具有较强的学术性、理论性、专业性,满足学校学生及教师的教学、阅读需求。
2.选购的图书为2024年1月以后出版的,要求供货方在组织货源的同时能够对已预订的图书进行计算机查重。如发现供货方无供货能力或图书质量差,采购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采图书必须在采购方进一步确认后方可供书,要求供货时间不得大于30天(不含加工服务时间)。
3.供货方必须保证图书质量,所交付的图书应为正版书,如发现一本盗版书,采购方对一切图书皆不付款。所交付的图书应装订整齐、结实,印刷清晰、精美。如有错印、漏印、残页、缺页、倒页、漏白等情况,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所发生的费用完全由供货方负责,并且供货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周内进行退换。
4.供货方必须能够提供“科目”、“社目”、“沪目”、“地方版书目”及其他自编供货书目和相关出版机构书目的印刷版或电子版。书目报道率达95%以上。同时供货方必须准确提供符合CALIS标准的CNMARC采购数据和编目数据。随书配送的光盘、录音带等非书资料等要进行非书资料编目,编目数据要独立打包,各种数据随图书一起配送。
5. 供货方需满足订单预订和现场采购两种方式,具体采购方式由采购方在签定合同后自行决定。
6.采购方采选完图书后,供货方应在采集完毕后提供一份电子清单。供货方不得故意夹带采购方未挑选的图书,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夹带未挑选的图书,采购方将不予退还,所产生的费用也不能纳入最终结算中。
7.供货方供货时须提前通知采购单位,且必须按照要求将图书运送到指定地点,一切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图书在到达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供货方负责。
8.供货方发来的图书每包重量一般不超过15KG,图书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因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
9. 所购图书复本配齐后再统一发书,同种图书必须包装在同一包,同一种图书的上下册(或多个分册)也必须包装在同一包,且每包中同种图书要放在一起,打包的形状要整齐。
10. 供货方送书必须提供一式三联打印清单,一联随书打包,内容包括送书日期、ISBN号、书名、出版社、册数。另外两张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核查资产清单。清单要求必须字迹清楚,账目清晰,避免勾划。
三、加工要求
本项目需要供货方提供加工服务,具体为图书数据加工、分类、上架。
1.所有加工服务须在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供货及加工服务,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中标合同。
2.所有图书加工工作必须在采购单位内进行,包括图书数据编目和物理加工;供货方应有从事书目数据等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须具备优质的CALIS标准USMARC编目数据和后期加工等服务的技术能力,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提供图书加工服务,编目数据应严格按照采购方的标准进行编目著录,编目完成后交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审校。如果遇到有光盘的图书,在加工完图书之后将随书的光盘一并进行数据加工,并在光盘上空白处粘贴一枚对应的Marc号码。加工人员应固定,并确保质量及速度。加工人员须按要求进行图书加工并接受检查,其准确率应保持在98%以上。
3.在图书加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如条形码、书标纸、书标打印机、透明胶带、馆藏章印油、印台、3M磁条、海恒超高频芯片等一律由供货方提供,且所有加工成本与服务均免费。
四、退货要求
供货方提供的到货图书品种和数量与采购人订货单不符时,供货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退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提供的到货图书品种不适合采购人招标要求的,供货方必须无条件负责退货,退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五、所采购图书不得含有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列出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12条负面清单中所涉及的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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