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沐川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项目已由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设立,招标人为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沐川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项目,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腾博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乐山市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沐川县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进行公开招标,建立沐川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
2.2 服务地点:沐川县境内;
2.3 储备库有效期:5 年;
2.4入选企业家数:10家。具体委托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各抢险救灾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双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另行签订合同。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3 信誉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项。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及费用: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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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