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Q2511003232474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隔河岩水电站过流系统尾水管局部修补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
采用环氧砂浆及环氧胶泥对隔河岩水电站1至4号机尾水管过流面混凝土破损区域及周边混凝土表面补强加固,保障尾水管结构整体稳定,提升过流面的抗冲耐磨性能。
2.2 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预计16个月,项目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电站结构补强类似业绩(含正在实施的项目),并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 ;
(6)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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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