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已由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5〕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XCG-GC2025056
建设地点:京藏高速路以东、通山路以北、江南中心村以西1公里处
建设规模:主要新建日处理规模2.0万m3/d再生水厂1座,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等建设内容,铺设再生水厂进厂管道;新建再生水管道包括丰庆路(再生水厂-和平街)、和平街(丰庆路-金河街)、桃源路(和平街-如意湖)、意湖路(富兴街-居安街)、习岗街(丰庆路-创业路);新建如意湖加压泵站一座,共设置4台泵位等。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
招标范围: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并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