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零星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SH07-GC333
本招标项目 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零星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己由 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零星维修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南路8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包括20台储罐检修、零星防腐项目维修、零星土建维修项目安全整改项目等。估算金额:799.63万元(含税)。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2025年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等。详细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和合同条款为准,承包人对全部工程项目负责,及时安排相应施工单位进场,不得遗漏任何工程施工内容并对可能遗漏的工作承担责任。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其他要求:
(1)本工程项目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综合单价为基准进行下浮报价,固定综合下浮百分比不得小于8%,投标固定综合下浮百分比≤8%的投标将被否决。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单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固定下浮百分比)。
(2)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合同综合单价×(1-固定下浮百分比)为准进行合计,最终结算总价以审计单位审核金额为准,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799.63万元(含税)。
(3)甲供材料及设备投标时以1229696.27元计入投标总价,结算时将扣减甲供材料及设备费用,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详见第七章。
(4)暂列金额投标时以800000元计入总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招标人签认的工程量计取,如合同有类似单价可按中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固定下浮百分比)*工程量,没有类似单价的按照(6)江苏省的各项定额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后单价*(1-固定下浮百分比)*工程量。
(5)维修用船租赁费暂估价投标时以100000元计入总价,结算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提供租赁合同或者发票结算。
(6)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方式计费: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9年《江苏修缮建筑定额》、2009年《江苏修缮安装定额》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定额不足部分借用2021年《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
(7)在签订具体项目合同时,合同价为暂定价,按含增值税金额作为合同价款,结算时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以上执行标准如发生更新,同期按新发行的标准执行。
3.1.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
3.1.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各标段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1.4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3年或2024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1个石油化工工程相关的新建、扩建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公司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4.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提供对应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与安全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5 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6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7开标当日供应商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