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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装置大检修框架项目

招标公告

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装置大检修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装置大检修框架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检维修费、安全生产费及投资费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库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石化公司厂区内。

2.2招标范围: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项目,检修范围包括250万吨/年一套常减压蒸馏装置、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等16套生产及辅助装置等,检修期间,同步实施隐患治理、设备更新及技改技措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250万吨/年一套常减压蒸馏装置、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1.5万吨/年二套硫磺回收装置、4万吨/年干气脱硫装置、16万吨/年液态烃双脱装置、100吨/时二套溶剂再生装置、100吨/时二套酸性水汽提装置等。

第二标段:6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16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0.8万标立/时富氢气体氢气回收装置等。

第三标段:4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120万吨/年二套柴油加氢改质装置、15万吨/年轻烃回收装置、1.66万立/时二套循环水场、1万立/时三套循环水场等。

第四标段:公司储运及营销调运系统等。

2.3工作范围:

以上各标段工作范围,包括装置检修、隐患治理、设备更新及技改技措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2.3.1装置检修项目。工作范围包括基本计划检维修项目(根据费用测算,实施费用包干制)、补充计划检维修项目(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签证结算)、隐蔽工程计划检维修项目(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资金列支渠道为检维修费。

资金渠道列支检维修费的大检修合同,合同费用组成包含大检修计划基本稿费用(包干)、其他所有据实签证费用两个部分。其中,大检修计划基本稿费用,是指大检修计划基本稿中明确需主修队伍实施的项目,由招标人编制预算,实行总价包干(不含液压扳手、吊车、货车、板车、叉车、高空作业车、发电机、轴流风机施工机具及防腐保温),详见大检修计划基本稿;其他所有据实签证费用,是指除大检修计划基本稿中包干项目外,需额外签证据实结算的费用,包括调遣费、对接费、监护费、措施费(含施工机具、临时暂设等)、补充计划费、隐蔽工程计划费、防腐保温费、技改技措费。

2.3.2 隐患治理项目。工作范围包括需大检修期间同步实施的、列支安全生产费的检维修、更新改造类项目。具体以辽河石化公司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为准,据实结算。

2.3.3 技改技措项目。工作范围包括需大检修期间同步实施的、列支投资费用的基建及技改技措类项目。具体以辽河石化公司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为准,据实结算。

2.3.4 工作范围涉及多标段的单项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或技改技措项目,由工程量占主体标段实施。

以上据实结算部分为以实际发生工作量按照计价原则和计价标准组价(不含甲供材料费、执行辽宁省信息价的自购材料费及增值税价格),计价原则和计价标准,执行辽河石化【2024】21号文。

2.4计划工期:12个月(预计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

2.5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分为4个标段,计划金额(不含税):第一标段3002万元、第二标段3886万元、第三标段1805万元、第四标段1094万元,最高限价折扣系数97%。本项目允许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参加四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提供平台承包商管理页面截图及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承包商资源库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资质证书有出入时,以资质证书为准)。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GC1)许可子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财务要求: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需提供上述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与本项目同类型的检维修施工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额500万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3.5.5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

3.11.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

3.11.3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

3.12分包要求: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严禁转包、违法违规分包和挂靠等行为。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承包人与分包商对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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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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