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NJHG-G2025-0028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南朝陵墓石刻安防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0万元 采购需求: 南朝陵墓石刻是指南朝皇帝和王侯陵墓前的神道石刻。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南京南朝陵墓石刻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位于栖霞区的共有10处,包括徐家村失考墓石刻、梁桂阳简王萧融墓石刻、梁安成康王萧秀墓石刻、梁始兴忠武王萧憺墓石刻、梁吴平忠侯萧景墓石刻、梁鄱阳忠烈王萧恢墓石刻、梁临川靖惠王萧宏墓石刻、梁新渝宽侯萧暎墓石刻、陈文帝陈蒨永宁陵石刻、北家边失考(萧伟)墓石刻。栖霞区南朝陵墓石刻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本项目为完善南京市栖霞区南朝陵墓石刻安防系统,在发生警情时自动响应视频信号了解现场情况。为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当发生入侵或不法行为时,触发报警,迫使不法分子停止其不法行为,及早将危害文物安全的行为制止在萌芽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辅助照明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专用通信系统、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文物安全防护信息发布系统、物防及伪装措施、中心控制系统等,以及实现各系统之间的联动控制与管理功能,并于现有安防平台无缝对接,并在质保期内做好项目免费运维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内容的设备安装调试,全力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