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SDLH-G2025-0026 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38元/家企业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按照《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以下可简称为中小试点),计划对约650家(具体家数以实际评测家数为准)试点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进行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专项财务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试点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申请中小试点奖补涉及的数字化改造投入核算、相关财务资料真实性审核等,并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严格完成工作,每家企业形成一份独立的《审计报告》。 2.服务地点:南京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工作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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