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2-0102地块(永丰产业基地)B1商业用地项目(商业办公楼等12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2-0102地块(永丰产业基地)B1商业用地项目(商业办公楼等12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2-0102地块(永丰产业基地)B1商业用地项目(商业办公楼等12项)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1〕17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实创城市空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为
西北旺镇HD00-0402-0102地块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2-0102地块(永丰产业基地)B1商业用地项目(商业办公楼等12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实创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2-0102地块(永丰产业基地)B1商业用地项目(商业办公楼等12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207155.9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30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西北旺镇HD00-0402-0102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2-0102地块(永丰产业基地)B1商业用地项目(商业办公楼等12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所包含A楼、B楼、裙楼的夜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并不限于:灯具布置、照明配电及控制,P4室外拼接屏幕、软膜透光屏及相关设备配件的安装和调等。
2.6其他 /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207155.9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30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西北旺镇HD00-0402-0102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2-0102地块(永丰产业基地)B1商业用地项目(商业办公楼等12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所包含A楼、B楼、裙楼的夜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并不限于:灯具布置、照明配电及控制,P4室外拼接屏幕、软膜透光屏及相关设备配件的安装和调等。
2.6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五 年
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限制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限制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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