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青2-电气化零碳示范站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西北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利用青-2集气站外空地,共安装5720块620Wp单晶硅光伏组件,26块为1串,共220串,直流侧装机容量3.5464MWp,交流侧安装1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及线缆为甲供,支架基础为乙供。安装升压变1台和储能变1台以及SVG设备1台(设备均为甲供),以10kv电压等级接入牛毛井变(间隔改造,设备甲供)并网,配置1MW/2MWh储能系统(设备甲供)并网。项目预算金额248.12万元(不含增值税、不含甲供料、含HSE管理费),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1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1家中标人。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施工图或建设方案工作量)。(2)若地质部署或计划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 招标范围
根据施工图设计,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外线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电气和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及数据采集介入、并网等本项目光伏有关的工作,负责牛毛井变间隔改造及本项目所需的变压器、储能系统的安装调试及并网工作。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移除、占用土地的恢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或者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0日,时间以项目竣工(交工,含中间验收)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指光伏发电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结算发票(多张发票的须附明细统计表,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投标递交截止日30日前,发票须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证)、项目竣工(交工,含中间验收)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
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不低于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资质要求2: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审时查询状态为准,通过的资质类别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不得低于本项目资质要求,状态须正常,评审当日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须为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5.06-2025.08)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纳证明。至少为本项目投入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如下(不符合要求的不视为拟投入人员):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且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②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近三年在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时间范围及须提供的材料与前文“业绩要求”一致,认定方式: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未能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技术负责人1人且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施工负责人1人;
质量负责人1人。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未取得业主同意不得更换,且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参与其他在建项目(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职务的人员不得投入本项目,在工期与本项目计划工期重合但实际已竣工验的项目中担任过职务的须提供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对以上要求进行承诺。
信誉要求: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曾属于以上情况但已经移出的不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已过去的最近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
以上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状态以评审时查询状态为准,评审当日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投标人须对以上要求进行承诺。
其他要求2: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包括清退市场、评价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等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的情况);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或中标资格。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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