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油中央仓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S-2025-GKZB-019(ZY25-ZZ05-FW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非油中央仓租赁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非油中央仓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中央仓的运行效率,不断降低运行费率,按照公司选商及招标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对非油中央仓租赁服务进行选商。
2.2招标范围
仓库租赁及其他消防安全、办公、生活配套服务,项目预算为215万元。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搬仓费用(如有):搬仓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遵从招标人的时间安排与要求,负责货物及资产的拆卸与组装,妥善进行包装、装卸及全程运输,负责整个搬迁过程中的人员与货物安全,按照要求将货物摆放复位。原仓库地点为郑州市中牟县建设路与轩城大道交叉口东200米路南的仓库一楼,负责货物约500吨,固定资产约80吨,监控主机4套、摄像头48个、交换机1套、集束机箱1组(需专网通讯)、空调拆装11套,货架拆装70组,床和家具拆装20组,酒类贵品区围挡建设1组的搬运,搬运后符合正常运转条件。
2.7招标人根据需要到中标候选人仓库考察,如发现投标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若仓库为自有,投标人须提供仓库有效的权属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书;若仓库为租赁,投标人须提供①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到2026年12月31日)、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书。投标人还须承诺仓库土地产权归属不存在任何未解决纠纷。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3.6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河南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三商”黑名单。
3.3.7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8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对以上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3.3.1-3.3.5最终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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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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