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F09-FW010-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自治区、集团对质量检测业务的管理要求,为保证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质量检测的公正性及准确性,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与检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据此,现将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中的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开展招标选商工作(不包含无损检测)。
具体详见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
2.2招标范围:
标段一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范围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质量(土建)检测服务。内容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检测内容等专项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土建)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门窗及节能检测。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检测工作量为准进行结算。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数字化交付、创优相关工作。
标段二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范围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内容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检测内容等专项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土建)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门窗及节能检测。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检测工作量为准进行结算。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数字化交付、创优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标段划分:划分为二个标段:标段一《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标段二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估算金额:标段一 301.66万元 (不含税);标段二 170万元(不含税)。
各标段允许兼投不兼中
2.4服务要求/标准: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服务区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2.6服务期限:暂定开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项目计划中交日期拟定为2027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等7项中的5项及以上专项资质;或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许可的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内容。
3.2、业绩要求: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检测内容至少涵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四项内容。
资料证明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相对应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
3.3、项目人员要求
关键岗位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料证明形式:近12个月本单位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需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从事类似相关检测工程5年以上,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相关检测服务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业绩。质量检测项目的合同金额≥100万元,检测内容至少涵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承诺不得同时担任除本项目外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料证明形式:能体现其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合同主要页及建设方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检测内容的,需由建设方出具检测内容的证明文件;提供未同时担任除本项目外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承诺;提供从事类似相关检测工程5年以上的承诺。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资料证明形式:提供证书扫描件。
检测人员资格要求:检测人员应持有检测相应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资料证明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人员配置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6、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7.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3.8.设备设施要求:投标人承诺拟为本项目使用的实验室,实验设备需满足招标人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且所有检测仪器均已检定合格。资料证明形式:提供检定合格证明。
3.9、检测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提供备案截图,未备案的承诺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成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10、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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