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冶总部上海广场光储充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17-GC1168
本招标项目 五冶总部上海广场光储充施工项目 己由 中油港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上海销售〔2025〕54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油港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油港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三路999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五冶总部上海广场南北楼屋顶安装光伏,屋面光伏组件面积2570平方米;规划地面区域设置750 kW/1500 kWh储能设备(直流系统的直流输入用户为不少于一个60KW快充接口,预留DC375V\30KW端口2个);规划地下停车区域设置119个充电车位,建设18台120kW双枪式直流充电桩及83台7 kW单枪式交流充电桩,对应地下一层86个充电车位(慢充56个(含1把V2G),快充30个)和地下二层33个充电车位(慢充27个,快充6个)。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充电桩设等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或集中采购的,须按相关的采购规定执行。
2.3计划工期
自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五冶总部上海广场南北楼屋顶安装光伏,屋面光伏组件面积2570平方米;规划地面区域设置750 kW/1500 kWh储能设备(直流系统的直流输入用户为不少于一个60KW快充接口,预留DC375V\30KW端口2个);规划地下停车区域设置119个充电车位,建设18台120kW双枪式直流充电桩及83台7 kW单枪式交流充电桩,对应地下一层86个充电车位(慢充56个(含1把V2G),快充30个)和地下二层33个充电车位(慢充27个,快充6个)。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充电桩设等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或集中采购的,须按相关的采购规定执行。
1.光伏:平铺钢架式光伏,屋面光伏组件面积2570平方米,范围包括从屋面光伏支架(不含屋面钢架)到光伏发电系统直至接入各系统匹配区域变电房低压侧的全部设备和线缆,含双向计量表。
2.储能:储能容量750KW/1500KWh,直流系统的直流输入用户为不少于一个60KW快充接口,预留DC375V\30KW端口2个。储能设备位于项目用地南侧的绿地内,储能系统范围包括储能、逆变、双向计量表等设备和连接到变电房低压侧的全部设备及线缆,不含室外设备基础和隔离措施,不含出地库侧墙的通道预埋。
3.充电桩:合计119个,其中慢充接口83个,快充接口36个(含不少于一个1个直流电源输入的快充接口)。预留位置在地下一、二层的专用充电桩防火单元,范围包括从变电房低压侧到充电桩桩头(含充电桩头)的全部设备和线缆,含运营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以上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工程施工业绩(其中1项业绩必须包含光伏业绩,另外1项业绩必须包含储能业绩或充电站业绩。注:若在同一份合同中同时体现光伏+储能,或同时体现光伏+充电的业绩的,可以算2项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以评标专家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其他要求:
3.5.6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注:如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6.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6.3须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3.6.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与安全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8机械设备要求(须提供承诺)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承诺)
3.10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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