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坪营输油管道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湿地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CQYT2509-FWZBGK013-CPMC1217-B110469T1220269-682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坪营输油管道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湿地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坪营输油管道项目需临时占用林地,按照林地审批相关要求,需开展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湿地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编制输油管道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恢复方案,取得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使用林地的批复文件。湿地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以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勘察后确定的实际占用湿地的类别为准,编制相应的影响评估报告,取得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使用湿地的意见。 项目估算金额800000.00元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坪营输油管道项目暂定26.667公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编制输油管道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恢复方案,取得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使用林地的批复文件。该项目现场实施中如涉及湿地,则编制1项湿地影响评估报告,湿地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以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勘察后确定的实际占用湿地的类别为准,编制相应的影响评估报告,取得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使用湿地的意见。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家服务商。
2.4标段描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坪营输油管道项目需临时占用林地,按照林地审批相关要求,需开展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湿地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编制输油管道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恢复方案,取得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使用林地的批复文件。湿地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以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勘察后确定的实际占用湿地的类别为准,编制相应的影响评估报告,取得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使用湿地的意见。
2.5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入围要求: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第一标段(陕西区域)入围服务商。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和报告编码。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30日前,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林业、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林业、园林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其他技术人员2人。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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