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DZQ25A0065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DZQ25A00656 采购执行编号:DZCG25058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74,850.00元
最高限价:9,574,85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大足区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 | 9,574,850.00元 | 1 | 批 | 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20日前,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将货物分批次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8小时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提供的货物若由中型企业制造的,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且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3.投标人若提供的货物若由大型企业制造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投标人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相应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联合体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相应产品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5日 至 2025年9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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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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