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市政配套项目(站前市政道路及匝道工程)监理(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67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五台山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市政配套项目(站前市政道路及匝道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674001 ),已由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景区财政预算资金和公司融资,招标人为山西五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站前市政道路及匝道工程:占地面积86804㎡,站前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1337.102m,设计时速40km/h,道路红线宽32.5m(0.5m设施带+7.5m机动车道+8m中分带+12m车行道+4.5m人行道),双向四车道;设置两条匝道与落客平台相接,匝道宽9m,设计时速25km/h,A匝道长849.808m(路基段长385.808m,桥梁段长464m),B匝道长225.515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台山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市政配套项目(站前市政道路及匝道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台山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市政配套项目(站前市政道路及匝道工程)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的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4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4.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