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JY-ZC-2025-172-1
项目名称:舟曲县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及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99,73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舟曲县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及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5,499,739.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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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办公设备 | 舟曲县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及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819,287.00 | - |
1-2 | 信息化设备 | 舟曲县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及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3,680,452.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舟曲县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及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3.3投标人及法人须提供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记录的查询结果,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证明文件”,所要求资料及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