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2025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F1504012025090301001015
1.招标条件
敖汉旗2025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已由敖汉旗水利局以(敖水字(2023)221号、敖水字(2024)25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2025年中央(第二批)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敖汉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敖汉旗2025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
2.2标段名称:敖汉旗2025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2.3建设地点:赤峰市敖汉旗境内;
2.4总建设规模:拟在敖汉旗境内建设供水保障工程27处。新建水源工程、配电工程;机电设备配套安装工程;输配水管网铺设安装、入户管网铺设安装、入户设备安装工程。
本标段工程内容:敖汉旗木头营子乡老西店村老西店组、敖汉旗木头营子乡老西店村二道沟组供水保障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项目总投资:15179332.00元;本标段投资额:2172778.37元。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敖汉旗2025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同时拟派项目经理需承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格式、内容不限,需本人签字,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下同一 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行为。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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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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