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137
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医用气体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年(服务期满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均视为合同终止)
采购包2:一年(服务期满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均视为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若为非制造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以提供第三方的相应的运输资质以及双方有效的合同)及《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以提供第三方的相应的运输资质以及双方有效的合同)《药品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3)须对新建氧站办理氧站压力容器使用证;(4)所投产品若属于药品,须具有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采购包2:
(1)供应商若为非制造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以提供第三方的相应的运输资质以及双方有效的合同)及《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以提供第三方的相应的运输资质以及双方有效的合同)《药品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3)所投产品若属于药品,须具有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