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自仪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JS07)、天红科技项目辐射监测系统(CZA)就
地监测仪设备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买方: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西白龙核电一期工程项目1、2号机组(BLG)的建设地点位于广西防城港市江山镇,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项目5、6号机组(HYT)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海阳市格留庄镇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广东陆丰核电一期工程项目1、2号机组(AFG)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陆丰市碣石镇,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天红科技项目(THG)的建设地点位于江西九江市天红镇,计划建造一台多功能研究堆。
白龙一期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江山镇白龙核电厂现场。
交货期:1号机组:2026年12月30日;2号机组:2027年6月30日。
海阳三期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山东海阳市格留庄镇海阳核电厂现场。
交货期:5号机组:2027年9月30日;6号机组:2028年5月30日。
陆丰一期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广东陆丰市碣石镇核电厂现场。
交货期:1号机组:2027年2月28日;2号机组:2027年12月28日。天红项目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江西九江市天红镇天红项目现场。
交货期:2027年4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按照项目划分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海阳三期、陆丰一期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就地监测仪(JS07) 标段二:白龙一期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就地监测仪(JS07) 标段三:天红科技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CZA)就地监测仪
投标人必须同时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则视为投标供货范围不合格。
本招标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单独打分并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最大标段数为1个,综合排名顺序递补的投标人投标方案被评定为不可接受或不合格(“不合格”包括权重前技术得分低于60分),则该标段应视为招标失败,不再继续递补。
本招标项目第三标段与第一标段、第二标段采用“兼投可兼中”原则。标段一、标段二推荐结果不影响标段三的综合排名顺序。
本次招标设备设置最高拦标限价,标段一为人民币7520万元,标段二为人民币4250万元,标段三为人民币3190万元,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2.1. 设备分级
表1设备安全等级、质保等级和抗震类别
项目 编号 | 物项 代码 | 物项 名称 | 设备分 级 | 安全 分级 | 质保 分级 | 抗震 类别 | R 分级 | D-RAP 分级 |
BLG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 监测仪 | C (最高) | SC-3 (最高) | QSA3 (最高) | 抗震I类 (最高) | R-3 (最高) | N/A |
HYT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 监测仪 | C (最高) | SC-3 (最高) | QSA3 (最高) | 抗震I类 (最高) | R-3 (最高) | N/A |
AFG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 监测仪 | C (最高) | SC-3 (最高) | QSA3 (最高) | 抗震I类 (最高) | N/A | N/A |
THG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 监测仪 | C (最高) | SC-3 (最高) | QSA3 (最高) | 抗震I类 (最高) | N/A | N/A |
2.2.2. 供货范围
标段一:海阳三期、陆丰一期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就地监测仪(JS07)供货范围
项目编 号 | 物项代 码 | 物项名称 | 数量(双机组+备件) | 备注 |
HYT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94台/套+34项备件(双机 组) | 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 |
AFG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32台/套+40项备件(双机 组) | 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 |
标段二:白龙一期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就地监测仪(JS07)供货范围
项目编 号 | 物项代 码 | 物项名称 | 数量(双机组+备件) | 备注 |
BLG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88台/套+34项备件(双机 组) | 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 |
标段三:天红科技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就地监测仪(JS07)供货范围
项目编 号 | 物项代 码 | 物项名称 | 数量(单机组+备件) | 备注 |
THG | CZA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44台/套+43项备件(单机 组) | 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 |
注:每一类型设备必须提供对应的备品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投标人产品制造商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同等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若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为成套商、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其供应链所属分供方应具备上述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品牌近5年(截至开标日)应具有至少1个同类产品供货合同或交付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或交付证明文件等);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本招标项目投标主体应能自主制造本标的设备。(5) 其他要求:投标方持有HAF601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持证设备品种应覆盖本标的品种类型。
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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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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