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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三、四标段
招标编号:NYSG0000G25083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由 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 以 牡农局函〔2025〕10号文件进行批复。招标人为海林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施工资金来源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尊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海林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三、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海林市海林镇林山村、大岭村、东德家村;
2.3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2.4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5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4个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
施工第三标段:海林镇林山村,面积约1.12万亩,招标控制价22135904.74元。
施工第四标段:海林市海林镇大岭村、东德家村,面积约1.57万亩,招标控制价23064139.07元。
2.8 计划工期: 457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注:2025年12月末前完成本项目总工程量的55%,2026年6月末前完成本项目总工程量的80%,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并进行人员驻场;
3.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管理人员,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并进行人员驻场。
3.4 近三年内(2022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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