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一、采购条件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项目,已由朔煤销字【2024】201号文批准,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240号)要求,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提交的资料包含资质合格的评价机构出具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2 采购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规定组建评价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出具合格的安全评价报告。重点评价公司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生产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对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等;且所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能够应用于办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需要。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安全评价需符合《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关于规范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规定,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且负责矿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资料汇编及上报省应急厅(所有事宜沟通协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1.2 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括煤炭开采业);
3.1.3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高级采矿工程师资质
3.1.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1年内具有3项安全现状评价项目业绩;
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1.5 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截图。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4日17点30分至2025年9月9日17点30分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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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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