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俄矿项目PE管、PE灌溉管(二标包)(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徐州长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货物采购招标事宜。
2.1项目编号: JSGS20250819102-1
2.2招标项目名称:新疆俄矿项目PE管、PE灌溉管等材料采购(二标包)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新疆俄矿项目PE灌溉管采购约663880米。
具体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
2.4交货地点:新疆俄矿项目部(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分批送货,每批次接到招标方通知3日内送达。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须取得厂家授权;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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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