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147T[2025]23号-001
项目名称:第八师一四七团一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44539
最高限价(元):164453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第八师一四七团一中心改造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644539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更换室内门窗,屋面防水层,拆除并恢复地砖,更换卫生间隔断,天棚吊顶,室内墙面及天棚铲除原有墙面并刷乳胶漆,室外墙面喷刷真石漆。更换盥洗室大理石洗漱台及镜子。更换窗帘,维修及更换电动卷帘门,更换室内灯具等,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是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是监 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 狱企业 声明函》,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