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工程规模: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治理范围为桂江干流漓江虞山桥至南溪河口段,漓江岔河小东江全段,桂江支流桃花江胜利桥至漓江汇合口河段(含岔河宁远河),治理河道总长 17.35km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城区段11段堤防进行达标建设,总长14.934km(其中漓江4段,总长7.748km;小东江2段,总长3.451km,桃花江5段,总长3.735km);维修加固护岸总长0.24km;新建防洪桃花江防洪闸1座,小东江节制闸1座,扩容改造泵站1座(更换原南溪泵站9台机组,将原2孔南溪防洪排涝闸改造为3孔的一体化闸泵),增设排涝涵管及拍门等。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68天,自招标人通知起(货物分批)30日内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设备标段1-1(桃花江防洪闸-设备)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等招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附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的闸门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供货要求)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大型水利项目供货业绩(指在大型水利项目中使用的防洪闸(节制闸)供货业绩)。(以上材料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招标人出具的设备验收合格报告或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报告。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和类型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和类型的相关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质量问题。
(2)在最近 3 年(开标之日前 3 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中国(广西)》 (http://xygx.fgw.gxzf.gov.cn)列为受惩名单,受惩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