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N320-FW1223-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公司川西北气矿邛崃采气作业区2025-2027年度平探1井“一站式”干法脱硫技术服务已由西南油气田公司川西北气矿以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590号(川西北气矿)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公司川西北气矿,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公司川西北气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公司川西北气矿邛崃采气作业区2025-2027年度平探1井“一站式”干法脱硫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
平探1井位于邛崃市,为平落坝区块栖霞组气藏的首口试采评价井,目前该井配产59×104m3/d,硫化氢约800mg/m3,单井采用干法脱硫工艺。2020年投产以来,平探1井一直沿用“一站式”脱硫服务,使用高硫容脱硫剂,不仅简化了干法脱硫场站的生产组织、现场作业及过程监管等环节管理工作量,同时有效的降低了成本,减少生产管理的风险,确保干法脱硫场站的安全环保生产。
“川西北气矿2024~2026年平探1井“一站式”干法脱硫服务”项目主要是对川西北气矿平探1井低含硫天然气场站开展“一站式”脱硫服务。服务主要内容为提供橇装式干法脱硫设备,同时提供高效(高硫容)脱硫剂、开展脱硫剂更换服务以及脱硫富剂的无害化处置,对平探1井低含H2S原料气开展脱硫服务,含硫天然气经过脱硫处理后H2S含量至少应达到GB17820-2023天然气标准中的二类气技术指标(H2S含量≤20mg/m3),同时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3 招标范围:平探1井(四川邛崃市道佐乡)低含硫天然气场站开展“一站式”脱硫服务。服务主要内容为提供橇装式干法脱硫设备对平探1井低含H2S原料气开展脱硫服务。项目估算金额为1402.32万元。
现场工况:平探1井,H2S含量约为800mg/m3,生产规模59×104m3/d,运行压力3.0~5.2MPa,场站工艺设计压力6.3MPa;按照脱硫剂最低硫容20%计算,预计全年使用脱硫剂861.5吨。
预计费用:
项目 |
单价(元/Nm3) |
累计预计处理气量 (104m3) |
总价(万元) |
设备租赁(万元) |
合计(万元) |
平探1井 |
0.028576 |
43070 |
1252 |
150.32 |
1402.32 |
标段划分:不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设备租赁费:75.16万元/年(不含税)。
2.技术服务费:0.028576元/Nm3(不含税)。
投标报价包含“一站式”脱硫服务,即橇装干法脱硫设备生产、提供和生产现场站内的安装,脱硫设备的生产运行管理,脱硫剂供应,现场脱硫塔撬装化更换,脱硫剂工厂化装填、脱硫富剂卸塔以及卸出脱硫富剂的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等除税金外的所有费用。
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超过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川西北气矿平探1井。
2.6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起至2027年8月29日。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评标委员会按标段顺序评标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推荐所有剩余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不具有竞争性,招标失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9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为脱硫剂生产商,其中脱硫装置设计、制造、运输、脱硫富剂处置允许进行分包。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同类型干法脱硫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合同以及服务验收证明,新承接或正在实施项目可仅提供服务合同。
*4.脱硫剂供应: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加工化工产品以及销售化工成品的能力及资质,且脱硫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0吨/每年,脱硫剂供应、仓储保障能力不低于200吨/月;承诺应用于现场的脱硫剂使用硫容可以达到25%以上。(以提供的资质证明或文件扫描件为准)
*5.设备要求:
*5.1.如脱硫设备为投标人组织设计并委托制造单位制造设备,本次招标允许设计部分分包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气田地面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的设计单位,设计分包单位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5.2如脱硫设备为投标人新购买制造单位的设备,需承诺购买具有D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脱硫设备,并提供脱硫设备制造单位的资质文件的证明材料。如脱硫设备为利旧设备,须提供须具有D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且脱硫设备检验合格,须提供检验合格的证明材料。
*6.脱硫富剂处置要求:
*6.1脱硫富剂要求采用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置,如水泥掺烧、制砖、制酸、火力发电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及环评要求的处理方式,严禁采用填埋、堆存方式处置。
*6.2投标人需提供废脱硫剂处置环保手续且手续齐全、具有相应利用或处置能力,须提供环保部门下发的一般固废处置环评批复文件。(以提供的资质证明或文件扫描件为准)
*6.3脱硫富剂处置能力不低于每月100吨。
若脱硫富剂处置为分包,分包商须满足上述要求。
*7.运输要求:脱硫塔(脱硫剂及脱硫富剂)运输具有相应资质(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车辆需配置GPS装置监控(附证明材料,例如GPS装置设备安装资料、运输公司监控画面截图等),并能向招标人提供监控记录便于监管,取得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8.人员要求:
*8.1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天然气干法脱硫服务项目的管理经验,并能够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8.2其他人员:项目组须至少配置3名专职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至少配置1名专/兼职(兼职人员可以为安全员或技术负责人)的环保管理人员,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8.3中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管理要求完成人员培训取证并至少配置3人具有压力容器操作证且所有入站人员都有硫化氢防护证。
*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通过脱硫设备各项审查,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设备现场安装和调试,并具备投运条件。
*10.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1、信誉要求
11.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1.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11.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11.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11.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11.1-11.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12.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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