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辖区市政设施及楼体立面维修改造工程(船营区立面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50820FJSZ03001001
一、招标条件
船营辖区市政设施及楼体立面维修改造工程(船营区立面改造工程)已由吉林市船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吉林市船营区城市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船发改审批发〔2024〕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船营辖区市政设施及楼体立面维修改造工程(船营区立面改造工程)施工;
2.2 项目规模:船营辖区市政设施及楼体立面维修改造工程(船营区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
2.4 最高投标限价:6,263,570.00元;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5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2.6 计划工期: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共计42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至少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9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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