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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

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S20250822FJSZ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以长财综指【2024】12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福彩公益金,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

2.2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富锋镇向阳路1515号。

2.4 招标范围:养老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包含养老综合楼内外拆除及外运,养老综合楼屋面防水,养老综合楼外墙保温,养老综合楼外墙涂料,养老综合楼水电改造,养老综合楼天棚吊顶,养老综合楼内墙大白,养老综合楼地胶及墙面软包,养老综合楼给水排水,更换养老综合楼所有门,养老综合楼消防改造。大门及门卫维修改造项目包含更换门卫大门,门卫内、外墙及天棚地面翻新涂料及保温。园区防水及围挡项目包含安养1、2、3区楼屋面防水,安养1、2、3区楼外围挡,老安养4区屋面防水,老安养4区楼外围挡,培训中心屋面防水,培训中心楼外围挡。洗衣房及车库维修改造项目包含洗衣房及车库外墙保温涂料,内墙天棚地面瓷砖重做,水电改造等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5 最高投标限价:5697276.00元。

2.6 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6日-2026年9月3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 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 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 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7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 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 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⑤信用评价为不合格(D 级)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入吉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 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5年1月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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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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