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LYGH-C2025-0010 项目名称:沙河镇大岭线提升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5295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15295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沙河镇大岭线提升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长1.389KM,计划提升改造成6M宽,厚20CM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及交安设施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标志标线等施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本项目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应为在业状态;且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单位的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0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磋商供应商无借牌挂靠行为承诺书,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