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0417
项目名称:银川海关2025“两新”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
心电图机
套/台
3
300000.00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二标段
二氧化硫测定仪
套/台
1
200000.00
全自动电位滴定仪
套/台
1
480000.00
全自动平行浓缩仪
套/台
1
160000.00
离心机
套/台
1
200000.00
多样品平行蒸发仪
套/台
1
180000.00
膳食纤维分析仪
套/台
1
350000.00
自动旋光仪
套/台
1
240000.00
三标段
全自动菌落计数仪
套/台
1
140000.00
冷冻式离心机
套/台
1
210000.00
高速冷冻离心机
套/台
1
180000.00
梯度PCR仪
套/台
1
100000.00
全自动DNA/RNA分析系统
套/台
1
490000.00
合计:一标段采购预算为300000.00元,二标段采购预算为1810000.00元,三标段采购预算为112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二标段、三标段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书面声明);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3.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一标段和三标段面向中小微企业,二标段不面向中小微企业。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一标段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一标段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2)一标段和三标段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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