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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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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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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L1101G25082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五大连池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市农字〔2025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五大连池市农业开发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江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五大连池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第一片区:五大连池市边河村、东风村、红卫村、梁山村、朝阳村。

第二片区:五大连池市朝阳村、金山村、青峰村、奋斗村、红旗村、双河村、沿河村

第三片区:五大连池市钟山村、兴龙山村、丰山村、舟山村、兴安村。

第四片区:五大连池市舟山村、兴安村、常清河村、辰清河村、元青山村、兴全村。

    2.2项目规模/内容:五大连池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9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426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协议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开标时间15日前以澄清形式发布

第二标段:开标时间15日前以澄清形式发布

第三标段:开标时间15日前以澄清形式发布

第四标段:开标时间15日前以澄清形式发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各标段之间不兼投)。

    2.6招标范围:完成五大连池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的社保记录(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注:(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此标准为最低配备标准,工程规模以施工合同为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1、 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由法定代表人出具书面任命书。

2、 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岗位证书)。

3、 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电子印章)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证明。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该项目所需专项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如有异常情形,投标将被拒绝。(资质查验网站: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

注: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进行查询,如存在以上信誉问题或提供截图等信息存在与事实不符,将视为本项资格审查不合格。

3.5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附件)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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