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XLCH-G2025-0002 项目名称:消防设备购置(消防大队) 预算金额:155.760000万元(采购包1:81.718000万元;采购包2:74.042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项目不接受超过(采购包1:81.718万元;采购包2:74.042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最后报价) 采购需求: 消防设备购置(消防大队),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开始供货安装,45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需要接入总队互联网及119联动的,收到货物后1月内必须接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采购包一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二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二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